为进一步强化我市项目资金争取和谋划储备,助力项目出库落地,提高项目谋划人员业务水平,提升项目谋划质量,按照海口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作部署,下属单位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申请及谋划工作公开选聘咨询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申请及谋划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服务内容及经费预算

(一)服务内容

1.提供政策解读及咨询

提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区域合作、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等领域相关资金支持政策收集、梳理、汇总等服务,并针对与本地区高度相关的政策文件提供深度解读、政策建议和工作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模式咨询、融资方案建议、相关业务咨询等。

2.配合指导开展上级资金申报工作

结合超长期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及其他各类政策性资金支持政策,指导业主单位针对性包装项目争取资金,并在各类资金申报期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驻场服务,配合发改部门指导相关单位梳理项目清单、开展申报工作。

3.项目包装、谋划

结合各类上级资金支持方向,指导业主针对性进行项目包装、谋划,提高资金申报成功率。包括但不限于新项目谋划生成、潜在项目包装、部门项目储备、部门项目调研等,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指导各行业项目谋划方向等。不含具体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咨询工作。

4.专题培训

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政策、PPP及专项债项目规范实施等相关专题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每年一次集中培训。

以上1-3项服务形式为实时咨询,相关会议、调研等必须按中心要求安排专人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驻场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及3年以上项目咨询工作经验。各类资金申报期间驻场服务时长不少于两周,累计驻场服务时长不少于90天。

咨询服务机构需在每季结束前,提前7个工作日针对本服务期开展的工作进行梳理汇报形成总结文件,并附带成果文件提交我中心留底存档。

(二)经费预算费用不超过50万元(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咨询服务人员经费

包括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咨询服务人员工资薪酬及差旅费等。

2.培训费

包括聘请专业讲师(本机构讲师不满足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中心需求选聘培训讲师,讲师要求不低于副高级职称)的费用、培训场地经费等。专题培训每场约50人次,集中培训每场约150人次。

3.相关税费

4.其他与咨询服务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提供省市级项目谋划咨询服务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相关资质、资信良好的咨询服务机构;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其他严重失信记录;

3.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名材料

1.报价函;

2.服务内容响应文件,含能提供的服务人员资料、机构配合地方政府争取各类上级资金支持的业绩及工作内容等;

3.营业执照、组织单位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上述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刻盘)送至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海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申请及谋划咨询服务报名材料”)。

(三)选聘程序

我中心将组织对报名的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比选,比选内容包括价格、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资历情况以及机构业绩方面等(后附评分表)。结果确定后,将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与入选单位签订合同。

(四)其他

咨询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所有。

五、报名事宜

有意申报本服务的咨询单位,请于 2024年3月4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以邮寄(以送达时间为准)或者现场送达方式送至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5楼5018室。

联系人:卓先生、吴女士 

电话:0898-68724322、0898-68724095

六、其他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承接本咨询服务的参选单位必须充分了解本次咨询服务的基本情况,清楚工作内容后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报名材料;

2.申报单位应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2024年3月4日下午17:30后我中心不再收件。提交材料错漏造成落选等一切后果由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该单位评选结果无效,我中心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

3.本项目解释权归我中心所有,未尽事宜以最新通知为准。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2024年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