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配套项目(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场所附属专用通道)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其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货运)集中查验配套项目(新海港片区“二线口岸”集中查验场所附属专用通道)初步设
    —1—计已通过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详见海住建审(初设)[2022]20 号)。
    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2205-460100-04-01-498138。
    三、项目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海口秀英区新海港枢纽,新建一条货运专用通道,起于查验区,终点分别落于新海港与南港货车待渡区,采用高架桥形式,通道路线全长约3213.598米,合流段道路标准断面宽度为15.5 米,采用单向三车道断面;分流后匝道宽度为10米,采用单向两车道断面,设计车速为 40km/h,本通道定义为查验区至港口专用通道。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监控及绿化等工程。
    四、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58011.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632.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7616.30万元,预备费2762.45万元。
    征地拆迁费暂估2462.44 万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批复的方案为准)
    五、请你单位完善设计等相关工作后开展下一步工作。
    六、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的承诺书开展后续施工图编制等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经我委批准,调整初步设计内容造成超批复概算规模的,一概自筹资金、自负责任、自担后果。
    七、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2— 《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9〕61号)执行。
    八、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附件:概算审核汇总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商务局(口岸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
    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新海港重
    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指挥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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