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办: 
   近期,全球新冠疫情抬头,而国内多点、多地也有疫情发生,防疫形势再度严峻。与此同时,有多地进口水果检测出新冠阳性,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为防范疫情传播,我办特发布 2022 年第2号消费提示。

   我办将在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请各单位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及手机短信、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宣传,尤其是要深入到沿海、山区的农村进行宣传,让食品安全常识深入到家家户户。 
   请从附件下载宣传文字。

   

   附件:疫情期间进口水果安全消费提示(2022年第2号)

                                                               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疫情期间进口水果安全消费提示

(2022年第2号)

 

   近期,全球新冠疫情抬头,而国内多点、多地也有疫情发生,防疫形势再度严峻。与此同时,有多地进口水果检测出新冠阳性,也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对此,海南省食品安全办发布疫情期间进口水果安全消费提示:

   一、广大市民莫惊慌

    相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出新冠肺炎不是食源性疾病,吃水果的人群感染风险极低,无需过度恐慌,但应做好防护。物流工人、装卸工等直接接触进出口货品的一系列人群是高风险人群,一定要按照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做好防护。

   二、进口水果选购要提防

   广大市民购买水果要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选购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和做好接触隔离措施。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水果。近期进口水果确实被贴上了“风险”的标签,对有购买进口水果的消费者,在买回家后最好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并根据水果特性进行清洗,在接触环节做好预防工作。

   接触进口水果后,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勿惊慌,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当地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食用进口水果史,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不隐瞒、不遗漏。

   三、疫情信息要关注

   请关注官方发布的进口水果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已购买涉疫进口水果,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避免接触,同时封存涉疫物品不要随意丢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物品的来源、品种等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如发现进口水果相关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通过 12315 网络投诉平台(网站、手机 APP、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拨打 12345 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