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持续发挥汽车消费拉动社消零增长作用,促进海南汽车由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转变,助力全国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近日,经省政府批准,省商务厅印发《海南省2021年度稳定汽车消费措施》,从九方面稳定海南汽车消费。

据了解,具体措施包括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放宽购买普通小客车限制、促进农村汽车消费、便利二手车交易、畅通“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鼓励销售企业让利促销、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条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九个方面。

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海南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海南注册登记者,按照购车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奖励人民币6000元,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20万元(含)的每辆奖励8000元,购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每辆奖励10000元。奖励总量不超过2.5万辆。

放宽购买普通小客车限制方面,年度配置小客车增量指标18万个,根据销售市场需求,科学配置每个月摇号指标,适时激活过期指标。在省内市(县)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每站补贴1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农村居民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车,给予补贴。

实施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围。今年全省新建充电桩10000个,合理分配建设社区、小区内充电桩,全省高速公路80%以上服务区具备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能力,全省加油站因地制宜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和服务。全面落实新能源汽车充电分时电价政策,鼓励进一步延长新能源汽车充电停车免费时间。

此外,支持建设海南自贸港二手车出口服务平台,为国内中小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出口办理、金融保险、海外市场对接和售后等服务。畅通“零关税”营运车辆进口及登记,鼓励境内外进出口汽车企业来海南开展业务。对售后服务好,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年度汽车销售金额前25名、汽车销售台数前25名的海南省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促销奖励。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汽车流通企业金融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