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发改社会〔2021〕6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委宣传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社保中心,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了海南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厅际联席会议制度》《海南省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行动计划(2021-2022)》印发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