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卢进辉同志于1964年7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工作年限已满3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四章第九十三条之规定:“工作年限满30年,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卢进辉同志于2022年11月7日提交提前退休申请,经审核,卢进辉同志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经党组研究决定,同意其提前退休。退休时间从2023年4月起执行。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