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 海南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以及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10月29日上午结合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开展宣传活动。为确保防空警报试鸣宣传活动顺利实施,我委拟通过遴选方式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宣传活动

一、项目名称

2023年海口市“10·29”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宣传活动项目

二、服务内容

1.编制宣传活动方案

2.设计制作宣传资料

3.创作人防宣传视频

4.编写知识题库

5.协调专家教授做讲座

6.相关活动视频拍摄制作

7.策划、组织、协调宣传活动场地和实施

8.拍摄活动场景,制作宣传视频等

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最高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为20万元以内,高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宣传活动方案;

2.报价明细清单;

3.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的查询截图(打印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公告时间、方式和遴选材料接收

(一)公告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30至2023年10月20日15:30止(均为北京时间)。
    (二)公告方式:网上公告(在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接收申请材料:公告期间均接收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密封)。材料一式3份(纸质版)及电子版(刻盘)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东四街6号市政府15号南楼504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某某项目申报”,邮编570312)。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长滨东四街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栋南5楼5041室
    联系电话:0898-66537378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1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