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车辆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价费管〔2017〕158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居民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设施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2〕2229号)、《海口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海发改规字〔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委通过开展成本审核,重新制定了住宅小区配套的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标准,并对其它实行政府定价的车辆停放服务费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拟定了《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5号楼四楼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30房。(邮政编码:570311)
2.电子邮箱:fgwjtsfk@haikou.gov.cn。
3.电话:0898-68723527(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至9月29日。
附件:《关于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