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实施的《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有效期即将届满。为规范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海府〔2019〕31号)规定,考虑到受近年来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的租金支付能力情况及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益性和保障功能,拟暂不调整租金标准。我委拟定了《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3月26日(共10天),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68723532,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5号楼4030室(邮编:570311),电子邮箱:fgwjtsfk@haikou.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