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综保区管委会、桂林洋管委会、江东管理局、市科工信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推荐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培育对象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1617号)(附件1),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做好我省国家、省级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培育工作,省发改委拟建立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每年更新一次),今后将从培育库中推荐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候选对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根据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此次推荐从三个标准综合考虑:年度研究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金额;拥有技术水平高、实验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数;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二、推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
目前我市共有省级企业中心12家(附件2),请市科工信局、龙华区、高新区、综保区根据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定标准(附件3)推荐1家企业作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
三、推荐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
请各单位梳理所辖区域、所属行业内符合我省主导产业方向、技术力量强、持续投入有保障并达到或接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定条件(附件 4)的培育对象,原则上推荐1 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并做好对培育对象的政策辅导与相关政策支持,推动我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按要求填报《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5),于 6月8日(周四)中午12 点前以正式文反馈我委。
附件:1.省发改委《关于推荐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培
育对象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1617号)
2.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3.海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4.我市已批复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5.国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对象推荐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周潇颖,联系电话:68724309)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