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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4-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6日
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物流信息平台和冷链设施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发改产业〔2024〕292号 主 题 词: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物流信息平台和冷链设施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发改产业〔2024〕292号

各区、江东新区、高新区、综保区、桂林洋开发区、市科工信局、市交通港航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2024 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物流信息平台和冷链设施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4〕731号),为做好2024年现代物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额度
    申报企业类型为物流企业,具体支持范围和额度如下:
    (一)物流信息平台方向。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 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 万元;投资500万元以下的不予以补助。
    (二)冷链设施方向。新建冷库、购买冷藏设备及冷藏车辆(冷链运输车辆)。新建冷库(1万立方米及以上)、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辆,总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投资500万元以下的不予以补助。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建成的项目或购买的车辆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在海南省内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守法经营、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四)项目单位在申报资金时,如涉及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必须根据实际完成投资登陆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投资数据;
    (五)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已通过政府部门验收;
    (六)申报项目未获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且中央、省和市县累计奖补资金不超过项目投资额。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请示文件;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财务管理制度文件(盖公司章);
    (四)未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材料,可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
    (五)绩效目标申报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六)真实性负责声明书(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七)对建设物流信息平台的,除了提供1-6项材料,还需提供:
    1.项目批复(备案、核准或审批)手续文件;
    2.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3.已购买设备、软件的采购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政府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
    (八)对物流企业在海南新建冷库、购买冷藏设备、冷藏车的,除了提供1-6项材料,还需提供:
    1.项目批复(备案、核准或审批)、土地、规划、环评、施工许可等手续文件;
    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政府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文件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
    3.购置冷藏车的,提供购车发票、行驶证等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一)企业通过“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传“三、申报材料”的文件,并在系统中推送给区级发改部门。
    (二)区级发改部门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在系统里上传盖章扫描推荐(请示)文件,在系统中推送给市级发改部门。
    (三)省级发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通知企业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5份(格式详见附件1),以便专家评审。
    (四)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核查,审核通过后,确定予以支持的项目和资金奖补额度,在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厅下达资金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库支付有关规定将奖补资金拨付企业银行账户。
    五、其他要求
    企业获得奖补资金一年后,项目单位要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所发挥经济社会效益材料。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0日前在系统中将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报送市发改委,逾期系统将关闭。
    附件:关于开展2024 年海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奖补资金(物流
    信息平台和冷链设施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周潇颖 联系电话:68724309)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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