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政府(开发区)、江东新区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园林和环境卫生管理、市市政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做好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琼发改环资〔2020〕号)965,请你单位认真研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库列入三年投资滚动计划,并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1) 请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6点前通过党政办公网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投资计划草案及资金申请报告,电子件可先发送至邮箱:66797651@haikou.gov.cn。
附件:1.《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3.关于组织做好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 2021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科联系人:刘凌峰,电话:
66818527、产业科联系人:黄健桦,电话:68724284、体改科
联系人:68720034)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0年12月24日印发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做好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琼发改环资〔2020〕号)965,请你单位认真研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项目,必须通过重大项目建设库列入三年投资滚动计划,并完成项目审批、备案和城乡规划、用地审批等前期手续,确保投资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具体申报方向详见附件1) 请于2020年12月24日下午16点前通过党政办公网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投资计划草案及资金申请报告,电子件可先发送至邮箱:66797651@haikou.gov.cn。
附件:1.《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模板)
3.关于组织做好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 2021年中央《
预算内投资计划申报工作通知》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科联系人:刘凌峰,电话:
66818527、产业科联系人:黄健桦,电话:68724284、体改科
联系人:68720034)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0年1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