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以食品、特种设备等生产企业监管为切入点,推进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信用承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举措,形成行之有效的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机制和模式,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对重点领域实施清单管理。对重点领域企业实施清单管理,理清监管对象底数。立足当前企业信息归集工作基础,推动重点领域企业信息全面归集,制定重点归集事项清单明确信息归集的重点。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外,市场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公示。

  二是对重点领域加强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依法依规推进重点领域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核查发现企业承诺不实的,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纳入信用记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公示。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模型,不断优化完善指标体系,提高分类的科学性,共享信用风险分类结果。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监管机构可以结合本领域特点建立专业模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根据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探索建立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制度,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重点监管事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措施等内容,依法依规实行重点监管。

  三是加大重点领域失信惩戒力度总局建立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推进重点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依法依规对违法失信企业实施约束惩戒。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程序,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承担主体责任。对存在违法情节较重、多次违法失信等情形的企业,严格适用信用修复条件,提高信用修复门槛,加大失信约束力度。

  运用市场力量助推监管加大重点领域企业信息的开放共享力度,探索公示系统相关数据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放。在重点领域弘扬诚信理念,充分应用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强诚信理念的宣传和推广。适时发布严重失信典型案例,加大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公众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