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
一、申办主体: |
企业? 个人□ 其它□ |
二、法定依据: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四)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合理划分审批权限。按照项目性质、资金来源和事权划分,合理确定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之间的项目审批权限。对于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从投资决策角度只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同时应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工作;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琼府[2004]55号)第十五条 发展与改革部门负责审批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总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总投资报批时应当附相关行业审查意见和配套资金承诺等文件。 3.《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海府[2008]91号)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实行监督管理。 |
三、申报条件: |
1.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较强、依据充分,按规定需审批项目建议书的,项目建议书已经批复; 2.项目概况翔实,包括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已经确定; 3.项目建设选址已经确定,项目建设用地已经落实; 4.环境保护和能源、资源消耗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符合国家和地方合理用能标准及节能设计规范; 6.项目外部配套建设条件已经具备; 7.劳动保护、卫生防疫和消防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项目总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9.项目招标方案符合有关规定; 10.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较好; 11.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已经确定。 |
四、申报材料: |
(一)必备材料: 1.海口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报告); 2.土地证或国土部门提出的用地预审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3.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份及光盘); 4.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 5.项目节能审查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复印件,核对原件); 6.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二)选择材料: 1.配套资金落实证明; 2.项目环评的批复文件 3.地质勘察资料; 4.地质灾害资料。 |
五、办理期限: |
法定时限:3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组织专家或者中介机构评审不在审批时限之内) |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七、办事流程: |
(一)受理:0.5个工作日。 (二)审核:1个工作日。 (三)审批:1个工作日。 (四)办结:0.5个工作日。 |
八、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审批办:68522113,68570975 投诉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12345 市发改委(物价):68724310,68723521 网 址:市政府服务中心:www.hizw.gov.cn 市发改委:http://fgj.haikou.gov.cn/ 物价局:http://wjj.haiko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