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审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审批 |
一、申办主体: | 企业? 个人□ 其它□ |
二、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主席令〔1997〕92号) |
三、申报条件: | 1.在本市境内由于自然垄断、资源独占、行政特许等原因产生的强制和垄断性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符合审批条件; 3.在本市境内从事供电、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电动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经营者符合申报条件。 |
四、申报材料: | 1.《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申报审批服务表》一式两份及相关的资料; 2.申请单位(人)签章的申请书一式二份; 3.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成本测算材料或《成本监审报告》一式二份。(其中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的,应提供相关专业机构出具的成本审核资料《成本监审报告》)。 |
五、办理期限: | 法定时限:7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七、办事流程: | (一)受理:1个工作日。 (二)审核:10个工作日。 (三)审批:2个工作日。 (四)办结:2个工作日。 |
八、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审批办:68522113,68570975 投诉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12345 市发改委(物价):68724310,68723521 网 址:市政府服务中心:www.hizw.gov.cn 市发改委:http://fgj.haikou.gov.cn/ 物价局:http://wjj.haiko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