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依据:琼发改价管〔2019〕611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峰时段 平时段 谷时段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 0.6083    
1千伏及以上 0.5883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220千伏及以上 0.9820 0.6062 0.3171 38 26
110千伏 0.9985 0.6162 0.3221 38 26
35千伏 1.0150 0.6262 0.3271 38 26
35千伏以下 1.0315 0.6362 0.3321 38 26
其中:100千伏安以下 不满1千伏 0.7199    
1千伏及以上 0.7109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电 不满1千伏 0.6792    
1千伏及以上 0.6592    
三、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768    
1千伏及以上 0.738    
其中:粮食作物排灌及种植业用电 不满1千伏 0.512    
1千伏及以上 0.502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3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加     
      (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0.05分钱。
    3.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0:00-12:00,16:00-22:00;平时段7:00-10:00,12:00-16:00,22:00-23:00;谷时段23:00-次日7:00。
    4.冰蓄冷谷时段电度电价为0.2713元/千瓦时(电压等级为35千伏以下)。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表

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依据:琼发改价管〔2019〕611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峰时段 平时段 谷时段
一、居民生活用电 不满1千伏 1.0325 0.6295 0.3195
1千伏及以上 0.9995 0.6095 0.3095
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220千伏及以上 0.9820 0.6062 0.3171
110千伏 0.9985 0.6162 0.3221
35千伏 1.0150 0.6262 0.3271
35千伏以下 1.0315 0.6362 0.3321
其中:100千伏安以下 不满1千伏 1.1696 0.7199 0.3740
1千伏及以上 1.1548 0.7109 0.3695
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用电 不满1千伏 1.1025 0.6792 0.3536
1千伏及以上 1.0695 0.6592 0.3436
三、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1.2672 0.7680 0.3840
1千伏及以上 1.2177 0.7380 0.3690

 

 注:1.居民生活用电为合表用户电价。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23分钱、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62分钱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5分钱。
     4.分时电价时段划分:峰时段1600-24:00;平时段08:00-16:00;谷时段0000-次日08:00。

2017-2019年海南电网输配电价表

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依据:琼发改价管〔2019〕611号
项目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千伏 110千伏 220千伏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0.3182 0.2951          
  0.1867 0.1332 0.1315 0.1217 38 26
               
注:1、表中电价含增值税、线损及交叉补贴,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注:2、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具体征收
注:1、标准以现行目录销售电价表中征收标准为准。其他电力用户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注:3、2017-2019年南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64%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7.64%带来的风险由南网海南电网
注:1、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低于7.64%的收益由南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和用户各分享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