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红树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重建的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栈道观光项目(含科研观测塔,下同)”,已完成国家林草局审批、省发改委备案、湿地批复、海洋环评审批等工作,并于2023年4月起试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委结合本市实际,经开展调研、成本监审及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初步拟定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栈道观光项目”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栈道观光项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基准50/人次,根据季节性客流量变化,旺季、淡季分别在20%范围内向、向下浮动。具体价格由海南红树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确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海口红树林旅游区“栈道观光项目”票价对儿童、老年人、军警(现役及退役)和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人等旅游者和旅游团体购票实行价格优惠,具体优惠幅度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优惠政策执行。

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5号楼四楼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4027房。(邮政编码:570311)
    2.电子邮箱:fgwjtsfk@haikou.gov.cn
    3.电话:0898-68723531(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至6月2日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