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的规定,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3年10月下旬召开海口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办法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9名,由消费者、经营者以及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如下:

序号

参加人身份

名额(人)

产生方式

1

消费者

14

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或市消费者协会推荐

2

经营者

2

海口市相关物业服务公司,由海口市物业协会推荐

3

利益相关方

2

海口市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由海口房地产协会推荐

4

人大代表

1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

5

政协委员

1

由市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

6

政府有关部门人员

5

由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推荐1名

7

社会组织人员

2

由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推荐

2

由海南省业主委员会协会推荐


合计

29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3名,自愿报名,按报名顺序产生。

  (三)新闻媒体参加人员

  新闻媒体自愿报名,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邀请参加。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地反映意见;

  (三)热心公益事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议;

  (五)同意公开姓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六)具有本地户口或海口居住证等要求。

  三、报名方式

(一)从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本公告附表下载《海口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或《海口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或《海口市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价格听证会媒体参加报名表》,认真填写后连同居民身份证或海口暂住证、记者证复印件,邮寄至我委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或发送到邮箱,并将相关证件原件送我委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审核。

  (二)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海口居住证、记者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我委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填表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3日,可网上下载表格,于10月13日17:00收到为截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可直接到我委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填表报名。

  联系人:李照宾、周亚云

  联系电话:68723532、68723527

  地址:海口市长滨路第二办公区5号楼4028、4030室

邮箱:fgwjtsfk@haikou.gov.cn。   邮编:570312      

特此公告。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