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提请审批海口市观澜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请示》(海龙水报〔2023〕8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初步设计方案(已经市水务局批复),本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绿化破除恢复、施工便道、沥青道路及水泥道路挖掘恢复等。本工程沿羊山大道西段、羊山大道北段、星影大道及星影一路进行铺设污水主干管及预埋管道,管材为球墨铸铁管。管径DN300mm-DN1000mm,长度共计约8851米。
二、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6951.1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14.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08.75万元,预备费326.14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102.19万元。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约647.89万元(最终金额以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三、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报批承诺书开展后续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概算之内,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造成超批复概算的,一概自担后果、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四、其他请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
五、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抄送: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