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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3-00537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名  称: 关于做好202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海发改粮调〔2023〕1353号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202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海发改粮调〔2023〕1353号

海口市粮油产品质量监测站、各入统涉粮企业:
    为全面掌握202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情况,准确反映粮食发展状况,更好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根据《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 202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和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的通知》(琼粮粮〔2023〕12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年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流通统计年报
    (一)粮食购销存统计年报
    2023年度粮食购销存统计年报由直报系统依据本年度流通月报数据自动生成汇总,企业无需再次填报有关数据。
    (二)粮食产业经济统计年报
    2023年度产业经济统计年报,由产品季报表和加工表两部分组成,其中产品季报表年报由直报系统依据本年度产品季报数据自动汇总生成,企业无需再次填报;加工表各有关指标,入统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进行填报。填报数据应实事求是,切不可弄虚作假。
    (三)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年报
    粮食仓储是粮食流通的重要载体,是粮油仓储物流能力的硬件依托,更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持续开展粮油仓储设施年度统计,全面、准确掌握粮油仓储设施基础数据及历史状况,不仅是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更是为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奠定基础,意义重大。对此,各入统企业在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年报填报过程中要拎得清、理得顺,数据更要对的上。除粮油批发市场、超市、粮油机械制造企业外,其他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均需填报仓储设施统计年度报表。有关企业要正确理解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年报指标释义:标准仓房仓容是指符合《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的标准仓房、能安全储粮1年以上的仓房,其仓容分为完好仓容、需大修仓容、待报废仓容三类;简易仓房指四壁简单围挡全封闭、安全储粮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的简易储粮设施;储粮罩棚指专门用于粮食储藏、满足临—2—时收纳和短期周转需要、可安全储粮的无墙身或无完整墙身的半封闭钢结构建筑物。仓储设施统计数据要与购销存统计的库存数据校验比对,避免出现逻辑错误。
    (四)粮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统计年报
    各企业需按实际项目建设投资情况梳理并进行数据填报,在数据填报基础上仔细核对,防止出现数据“破天荒”。
    (五)粮油科技统计年报
    粮油科技统计是掌握粮食行业创新投入、产出及转化实际情况的有效方式,能够科学评估科技创新对粮食行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为制定粮食行业科技发展政策、指导科研机构科学发展、提升粮食科技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依据。对此,各企业和科研机构均需认真校验科技统计年报并实事求是填报,切实保障科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粮食从业人员统计年报
    各涉粮企业、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均需填报从业人员统计报表。主营业务为粮油经营的涉粮企业,从业人员全部纳入统计;主营业务不是粮油经营的涉粮企业,仅统计该企业从事粮油经营业务的人员。
    (七)粮油省际间流向年报
    各涉粮企业在本年度发生省外购进或销往省外业务的均要填报,注意:省外购进或销往省外的品种和数量要与流通月报相关数据相符。
    二、年报填报注意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内涉粮纳统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和本通知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机制,责任分工到人,明确统计工作职责和统计分管责任人,统计人员要针对统计能力提升加强业务学习,分管企业负责人要牵头协调各项统计年报审核、上报。及时会商研判,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有效。
    (二)加强数据审核。涉粮纳统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思想引领,自觉做好统计工作,切实将统计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的生命线,涉粮纳统企业统计工作人员要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强化源头数据上报真实、有效。要充分利用“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审核把关统计数据,发现数据存在异常,要及时梳理、核对,切实将存在错误数据修正,避免统计数据“带病”层层上报,市局针对统计数据造假问题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统计年报数据要求
    粮食流通统计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管理的反映粮食商品流通活动和粮食行业基本情况的综合性部门统计,是整个国民经济统计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及时、准确填报流通数据对于掌握粮食发展规模和状况,保障粮食供给具有重要作用。各入统企业应在2024年1月 5日前完成2023年四季度粮食产业经济季报的报送。2024年1月 23日前登录“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中完成各项统计年报填报工作,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好有关政策,积极协调内部有关部门,按时真实完整做好数据填报工作。
    各入统企业在填报年报数据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海口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粮食从业人员统计联系人:莫媪 电话:68631021
    2.粮食仓储设施统计、粮食基础设施建投资计、粮油加工统计联系人:滕仰合电话:68651752
    3.粮食购销存统计、粮油科技统计、粮油省际间流向统计人:王键电话:18876935122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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