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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2-57428 分类: 报告;函;业务工作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04日
名  称: 关于同意调整海口湾畅通工程(二期—美兰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文  号: 海发改投资函〔2021〕4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调整海口湾畅通工程(二期—美兰区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海发改投资函〔2021〕4号

美兰区政府:
    你单位《关于审批海口湾畅通工程(二期—美兰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海美府函〔2020〕447号)收悉。经市政府“两重一大”会议同意调整可研事宜,结合定宇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口湾畅通工程(二期—美兰区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海口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建设海口湾畅通工程(二期—美兰区段)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海口市海甸溪南北岸,其中北岸西起世纪大桥、东至横沟河,长约5.2公里;南岸东起横沟河、西至人民桥节点公园西侧,长约2.0公里。两岸全长约7.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海口湾两岸慢行通道贯通、两岸防洪堤整治、两岸道路交通整治、两岸景观环境改造、两岸生态环境整治、两岸配套设施建 设及城市界面整治等。
    三、总投资为39194.55万元,其中工程费30348.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165.38万元(含暂估征地拆迁费3000.00万元,该项费用最终以市政府批复的征拆方案为准),预备费2681.08万元。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的工程技术方案。
    五、原则同意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为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招标。
    六、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并附带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承诺书(根据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文要求)报送我委审批。
    七、其它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九、原海发改投资函〔2019〕1231号作废。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政
    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1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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