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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2-45944 分类: 报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04日
名  称: 关于落实《海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情况报告
文  号: 海发改办〔2020〕1534号 主 题 词:


关于落实《海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情况报告

海发改办〔2020〕1534号

市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
    根据《海口市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报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 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开展光伏扶贫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结合《海口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任务要求,不断强化光伏扶贫,提升扶贫质量,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收益。
    —1—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对全市22个贫困整村22个光伏扶贫项目的备案、建设质量、运维管理、公益岗位设置等方面进行督查督导,具体如下:
    (一)及时统计总体收益情况
    经统计,截止2020年 9月底,海口市光伏扶贫项目总发电量383.67万千瓦时、实际总收益 268.57万元。
    (二)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情况
    1.做好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和负债建设整治情况排查工作。经核查,我市各区22个光伏扶贫电站,我市光伏扶贫项目的立项、审批、建设、验收均符合我省市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建设台账规范齐全,归档到位,权责明确。都是使用政府专项资金投资建设,不存在负债建设或企业投资入股的情况。
    2.为维护设备正常运转,持续增加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2019年11月底前,我市各区所属的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均与第三方专业运维公司签订运行维护管理协议,确保光伏电站安全正常运行。
    3.我委配合市扶贫办督促指导各区完成了光伏公益岗位人员选聘、上岗工作,共设置公益岗位68个,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指标(54个),其中秀英区9个,龙华区 9个,琼山区34个,美兰区16个。
    4.督促指导按照要求做好各区属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固定资产所有权确权到村集体。我市四个区均于2020年6月份完成了光伏扶贫电站确权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光伏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三、存在问题—2—
     我市光伏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解决贫困村的集体收益做出了贡献,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我市光伏扶贫项目规模较小、总体收益较少,运行维护成本较高,各区设置固定公益岗位后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余留可支配资金较少,以及设备逐年老化和性能衰减的问题。
    (二)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发电收益和财政补贴体量小,申报程序多,手续麻烦,各区每季度申报一次财政补贴,补贴发放相对滞后。
    四、下一步计划
    受国家光伏补贴退坡政策影响,我市光伏扶贫项目均未获得国家补贴,项目收益受到较大影响。为更好地发挥光伏扶贫项目的扶贫效果,保障贫困村集体经济收益,下一步我委将加强督促指导各区抓好制度建设,做好光伏扶贫项目的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光伏扶贫项目长期稳定运行和持续收益。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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