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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2-45933 分类: 报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18年01月03日
名  称: 关于市县际交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海发改办〔2018〕1号 主 题 词:


关于市县际交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海发改办〔2018〕1号

市委农办:
    《关于全面开展市县际交叉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海开办发〔2017〕66号)收悉。现将我委光伏扶贫工作的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情况
    根据《海口市光伏扶贫实施方案》2017年我市共拟建村级屋,顶光伏项目11个(分别为:秀英区东山镇马坡村委会、城西村委会;龙华区龙泉镇美定村委会,新坡镇仁里村委会;琼山区甲子镇琼星村委会,云龙镇云岭村委会,旧州镇雅秀村委会、旧州村委会,三门坡镇清泉村委会;美兰区灵山镇爱群村委会,大致坡镇昌福村委会)、总规模约660 千瓦,涉及11个整村推进贫困村,项目投资水平按限额50万元/村,装机规模60千瓦标准,共计550 万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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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实在在让贫困村获益,美兰与琼山区经过努力追加建设规模后,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调整为866千瓦(超额31%),总投资713.45万元。追加规模后,美兰、琼山区及时分解任务,做到同步按时完成光伏扶贫任务。截止11月30日,四个区项目已全面建设完成,安装交互电表,签订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贫困村可通过光伏发电获得售电收益。据测算(日有效发电时间4小时,电费0.85元/度,发电系数 0.85),11个贫困村光伏发电月收入可望达到7.6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
    12月3日,我委到琼山区旧州镇雅秀村委会和旧州村委会两个光伏扶贫点开展交叉考核督导工作,两个村委会光伏扶贫项目都已安装交互电表并可正常运行,已签订并网协议及购售电合同,贫困村可通过光伏发电获得售电收益。但雅秀村委会有部分村民对光伏发电是否有辐射存在疑问,希望政府聘请专家给予解答,消除疑问后方同意合闸发电。
    鉴于上述问题,琼山区旧州镇政府已于12月3日晚由镇委书记带队到村里开展群众工作,解释有关光伏发电辐射问题,消除群众疑虑,目前雅秀村委会光伏扶贫项目已正常合闸发电,贫困村可通过光伏发电获得售电收益。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2—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周卉,电话:68720334)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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