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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4-00108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名  称: 关于印发《海口市推动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海发改产业〔2024〕384号 主 题 词:


关于印发《海口市推动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发改产业〔2024〕384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口市推动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印发
    海口市推动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
    落地见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发展基础,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不断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助推优势产业落地海口,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落地见效的系列批示精神,以及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充分运用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产业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落实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围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四大主导产业发展,不断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提升产业发展动力,进一步吸引重点领域优质企业集聚海口发展,将我市打造成为海南自贸港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基地,形成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宣讲为契机,通过协同招商等活动,结合各区政府、重点园区实际,持续深入推广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和享惠面,促进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加快落地见效,确保3个月内完成20家以上招商引资企业进驻和产业项目落地的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目录宣传,在扩大政策知晓度上下功夫
    1.组织印发目录文本。组织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4年本)》文本,发放至各区政府、重点园区,并向市场主体推送,提升企业自行判定便利度。(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投促局、市税务局、市委宣传部)
    2.加强线上线下宣传。将鼓励类产业目录列入日常对外宣传推介重要内容,重点针对新目录优化修订鼓励类产业目录做好政策宣传推介工作,帮助企业自行判定。综合采取“云课堂”、编发指引等有效方式,做好面上宣传等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投促局、市税务局)
    3.借助活动平台强化宣传推介。依托消博会等展会平台,利用“全球大招商”“瞰海口·赢未来”全国巡回招商推介等专题招商引资活动,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推介和推送运用,提高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和效率,将政策落地实施转化为激发企业发展动能,推动政策优势转化为项目。(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海口投促局;配合任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解决政策难点,在扩大政策享惠面上下功夫
    4.靠前做好落地企业服务。对招商引进的落地企业,如企业无法判断主营业务是否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的,责任部门(企业首次反映部门)要主动靠前服务,引导企业对接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答疑栏目或电话咨询热线,做好答疑解惑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投促局)
    5.持续做好企业动态监测。对辖区(园区)内现有企业进行排查监测,及时通知符合目录条件的企业,积极申请适用鼓励类产业优惠政策,减轻企业成本,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单位:市税务局)
    (三)协同招商引资,在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上下功夫
    6.距焦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引资。围绕我市四大主导产业,依托‘4+10’产业专班和行业小组机制开展产业链招商,聚焦榜单龙头企业制定目标企业清单,各区、各园区、各产业主管部门针对性开展海口市商务局招商工作,确保6月20日前完成20家以上招商引资企业进驻和产业项目落地的目标。(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投促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投促局)
    7.持续做好跟踪问效。深入自贸港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开展调研走访,加强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效应分析,持续开展政策合理性和可持续性评估,为不断优化鼓励类产业目录提供有力依据。(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8.做好目录判定工作。对申报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优惠政策的企业,实地调查企业实质性经营情况。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做好目录判定工作,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对主营业务判定存在争议的企业,由税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上报省级部门予以判定。(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四)动态收集企业需求,在政策延续上下功夫
    9.做好目录修订工作。根据省级部门通知要求,在目录修订期间,结合本行业、辖区、重点园区产业发展实际,提出符合海南自贸港建设要求的政策需求,配合省级部门做好下一步目录增补工作。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10.提供产业资金保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享受《海口市做强工业经济二十条措施》《海口市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海口国际航空货运重点航线鼓励办法》等扶持政策,吸引鼓励类产业目录相关企业入驻,推动优惠政策落地见效,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兑现资金保障工作,激活市场活力。(牵头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投促局、市财政局)
    11.持续优化个性服务。依托高素质、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率、个性化、精准化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投促局)
    (二)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1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任务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每月26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市发改委汇总。(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市税务局、市投促局)
    13.建立对上协调机制。加强与省税务局、省发改委沟通联系,对企业主营业务确实无法判断的事项,由各单位报送市税务部门汇总后,提请省税务部门会同省发改委研究,解决企业关注事项。(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区政府、各重点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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