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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3-00036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年01月19日
名  称: 关于《<海口年鉴(2023)>承编单位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稿)》《<海口年鉴(2023)>图片征集提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
文  号: 海发改综合函〔2023〕45号 主 题 词:


关于《<海口年鉴(2023)>承编单位任务分工表(征求意见稿)》《<海口年鉴(2023)>图片征集提纲(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复函

海发改综合函〔2023〕45号

海口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贵办来文已收悉,我委经过研究,相关意见如下:
    一、所属类目“生态环境”所属分目“节能减排”下的责任条目“节能监察”,该项工作已移交市综合执法局,建议“节能监察”该项工作内容由市综合执法局提供。
    二、根据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印发的《〈中共海口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一,带一路”工作的牵头单位为市商务局、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建议《〈海口年鉴(2023)〉承编单位任务分工表》中“责任条目”-“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承编单位修改为市商务局、海口国际投资促进局。
    三、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首次提出了“海口经济圈”(包括海 口、澄迈、文昌、定安、屯昌五市县)“海澄文定”已经不再提,,建议“责任条目”中的“‘海澄文定’地区经济发展”“、‘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建设推进”合并入“‘海口经济圈’发展”。
    四、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主要指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以及港口建设等内容,建议“责任条目”中“琼州海峡一体化发展”改为“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发展”承编单位相应修改为海口市交通港航,局。
    五、建议将责任条目“产业发展推动”修改为“产业投资提升年完成情况”。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凤柳,电话:68724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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