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系统
索 引 号: 00817989-3/2023-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14日
名  称: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锐意进取、实干担当,以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项目谋划专班提升谋划储备包装能力、扩权强区改革激发基层发展动力,分别获市委罗增斌书记批示2次。聚焦“三次产业”“三驾马车”,全力抓好“双统筹”,封关项目扎实推进,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大部分指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运行平稳。

一、2022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宏观经济调控,力促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1.做好经济形势运行分析。定期撰写季度分析研判经济运行形势,形成分析报告。特别是《疫情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及建议》,针对8月疫情防控常态化特点,深入分析疫情对我市经济的影响及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支撑。针对每季度经济完成情况,制定《季度指标分解表》,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GDP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任务分解,压实责任到各市领导、各部门、各区(园区)。持续实施宏观经济“按季抓、月跟踪”。

2.应对超预期冲击启动超稳行动。为应对下半年特别是8月超预期冲击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造成阶段性影响,牵头出台《海口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提振实施方案》,分十一大部分共35条措施,按照“农业稳基础、工业多贡献、消费促回升”的工作思路,聚焦三次产业、“三驾马车”,坚持“项目为王”,精准施策、加强调度,从供需两侧加力加劲、协同加快全面复工复产和经济恢复提振。前三季度GDP完成1472.46亿元、增长1%,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

(二)动员助力抗疫,“双统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1.高位推进、及时出台提振经济措施。第一时间成立市“双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迅速落实国家、省提振经济接续措施,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一是加强助企抒困力度。重点对115个省、市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45个)实行日跟踪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基本实现不停工;组织22家单位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停工停产、防疫、困难诉求等进行走访调查,收集掌握100多家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及时解决。二是共协调发放《海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20996张、《海口市全域性车辆临时通行证》32981张、《海南省应急客运车辆通行证》385张,最大程度保障了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的原料供应链稳定三是研究提振经济措施。印发实施《海口市统筹疫情防控和提振经济发展措施》,从复工复产、助企纾困、投资项目、实体经济等方面促进提振经济措施落地。截至9月底,累计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超61亿元,享惠企业3520家;累计缓缴社会保险费1.25亿元,发放稳岗返还1.43亿元,惠及3.6万户参保单位,稳定就业岗位32万个;政府采购中,中小微企业金额占比达84.1%。

2.开展“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在省启动“万名干部下企业”服务行动的当天,我委起草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方案,通过复商复市、促进消费、强化政企联动、促进新消费热点等方式开展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计派出干部1741名(省里指标为1600名),服务2613家企业(项目);我市派出服务组共收集问题469个,已解决238个,解决率为50.7%,剩余231个正在协调解决中,问题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划转、农产品生产销售、疫情影响、旅游不景气、资金压力大等方面。我委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服务组主体责任,督促相关单位提高解决问题效率,定期对各服务组、各区(园区)解决问题效率进行排名并向全市通报,切实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打通政策落地和涉企服务“最后一米”。

3.深化服务民营经济措施。完善健全服务民营经济的机制体制,牵头制定印发实施《助推全市企业实现“开门红”八大举措》;利用政企直通平台、12345营商专席联动,共受理71家民营企业89项诉求,其中已解决82项,占总数92.13%;推进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线索化解,50 件纠纷问题线索已化解30宗,待判决3宗,有17宗历史遗留问题继续化解。建立“海南省海口市服务业纾困政策贯彻落实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同时建立服务业助企纾困工作联络员机制,由12家单位组成了海口市政策解读员,实时对接政策落地情况。

4.防疫物资保障充分。作为隔离点物资保障组牵头单位,我委组成精干力量,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高温仓库闷热漏雨蚊虫多等多种不利因素,24小时内完成21万余件主要物资采购工作,48小时内完成配发任务。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全委抽调精干力量充实隔离酒店点长、离岛旅客驿站、社区志愿者,在抗疫多个战场彰显市发改委家国情怀与责任担当。

(三)全力推进封关项目,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

1.全力推进封关运作“一号工程”。紧盯2025年底前全岛封关运作,扎实做好封关项目建设准备。涉及我市10个封关运作项目,涉及总投资54.61亿元,已开工3个,2个将于11月开工,剩余5个年底前全部开工。

2.加强自贸港重大项目申报及争取海南专项资金。积极申报并获批2022年海南专项资金14.9亿元。动态申报调整海南自贸港建设重大项目清单。经省发改委筛选后,涉及我市项目共13个,总投资616亿元。

3.做好服务外商投资发展。前三季度,我市办理外商投资项目备案6个,备案金额53.37亿元(人民币),涉及医药研发制造、高端装备制造、光伏、文化艺术等领域。做好外资项目储备,梳理我市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在谈、签约、在建外商投资项目信息,争取纳入国家重点外资项目。

(四)坚持项目为王,强化项目策划与落地

1.加强投资调度工作。一是制定年度投资计划。逐步落实”十四五“规划目标及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科学合理制定我市2022年度投资计划,并分解到各区(管委会)。二是压实投资目标。建立投资500万以上项目“一本账”,按季度对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亮牌,按月跟踪重大社会投资项目落实情况,激活社会资本、逐步提升产业投资项目比例。三是跟踪调度投资情况。每月研判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系统分析全市投资及项目建设情况,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全市1-9月累计完成投资786.76亿元,同比下降5.88%。9月我市预计完成投资93.04亿元,同比下降1.39%,环比增长20.75%。四是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委启动了2022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增补工作,并结合各单位的反馈意见,拟增补项目9个,总投资22.2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72亿元。

2.全面抓好重大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市四套班子挂点项目服务机制,多次前往滞后的省重点、市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问题。2022年我市重大投资项目共计115个,总投资184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14.2亿元。其中, 202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省重点项目45个,总投资97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1.8亿元,1-9月完成投资13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0.8%;市重大项目70个,总投资863.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2.4亿元,1-9月完成投资149.4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2%。牵头举办2022年度三批重大集中开工和美兰机场快速通道项目开工活动,三批集中开工合计52个项目,总投资336.1亿元,今年计划投资63.8亿元。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年行动,安排我市“五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6个,总投资1387.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52.2亿元,截至9月已完成投资77.3亿元。

3.完善项目谋划机制。成立市谋划专班,下设13个工作小组,建立定期项目更新、调度和考核制度;加强重点领域项目的谋划指导,共开展8期专题培训,培训近1200人次。谋划项目库从413个项目、1043亿元增至862个项目、8360亿元的规模,总投资规模增长284%。其中,重大产业投资占比46%,5亿元至10亿元项目占比10%,10亿元以上项目占比15%。

4.积极争取专项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积极组织各相关业主单位申请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排水设施专项、专项债等上级资金。截至目前,2022年海口市已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126.35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20.12亿元,专项债106.23亿元。

(五)强化区域交流互动,促进区域务实合作

1.加快推进海口经济圈建设。积极筹备海口经济圈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牵头起草《推进海口经济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和《推进海口经济圈发展领导小组章程》,经多次修改完善,材料已经市政府专题会和常务会议原则通过。配合推进“海澄文定”综合经济圈城际轨道交通项目前期工作,配合省发改委修改完善项目建设规划方案。扎实推动美兰机场总规修编,打造美兰机场为面向太平洋、印度洋的国际航空枢纽。

2.做好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北部湾城市群发展等区域联动发展。梳理我市拟纳入《北部湾城市群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重点项目清单,经省发改委筛选,我市拟上报国家发改委项目12个,总投资673.2亿元。参加琼湘合作座谈会,研提湘琼重点合作事项。

3.推进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案例地区建设。参加欧盟国际城市与区域合作–“文旅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与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科技、产业及数字化创新”、“可持续农业发展”“中欧教育与创新合作”等线上专题研讨会,分享海口实践经验并提出未来合作意向。

(六)推动产业协调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1.组织开展产业投资提升年工作。推进实施“产业投资提升年”行动方案,1-9月我市120个产业投资提升年项目完成投资约212亿元,完成全年计划投资70%,全年预计完成投资307亿元,超额完成6亿元。

2.谋划产业集群工作。牵头起草《海口市培育发展重点产业集群的工作方案》,到2025年,力争在全市打造4个千亿级、5个百亿级、4个五十亿级产业集群,全面提升全市产业发展创新能力、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牵头在市政府党组会传达学习海南现代产业体系树状图、结构图,重点学习了海南省“3+1”主导产业,共25个大类、344个小类。

3.持续强化重点园区带动力。组织做好重点园区考核评价工作,梳理了全省园区考核总体情况、海口市园区考核情况、主要问题及建议等,形成报告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牵头各园区制定2022年园区年终绩效考核方案,并按方案做好考核相关工作。

(七)深化重点领域改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1.推进扩权强区改革。牵头承接市“揭榜挂帅”一号工程,如期完成扩权强区改革任务,出台扩权强区改革总体实施意见,实行城乡规划等领域12个配套方案,将82项市级事权下放到市辖区和园区,理清市区两级事权财权,激发了市辖区和园区发展活力。一是82项事权全部下放,首单业务加快落地。截止9月20日,82项事项已下放完毕,目前66项审批事项中,共计32项事项已发生首单业务,占比49%,累计发生1823项业务。二是改革加快深化,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统一了审批标准,压缩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就近办事。如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变更业务,立项办理时限由原来9个工作日均缩短至3个工作日,缩减比例达到66.7%,人才住房补贴等群众办理高频事项,群众可就近在区政务大厅即可申请办理。三是激发发展活力,区级经济动力初显。激发镇域经济活力,重点项目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加快落地,区域经济发展活力和创新创业动力不断激发,如秀英区核发南海油气开发总指挥部基地项目施工许可证,该项目7-8月累计完成投资12.5亿元。高新区成功挂牌出让公告7宗产业用地,总投资额约14.8亿元。

其中我委下放的5个市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增强区级投资项目管理能力。

2.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发挥营商环境统筹作用。出台《海口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2-2025年)》,提出103项具体任务。印发我市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重要量化指标赶超国内一流实施方案(1.0版)》行动方案,其中涉及我市共9个指标28项事项,目前已完成事项24项,完成率为85.71%。二是推进营商环境领跑行动。出台“一业一证”改革、水电气网联动报装等指引性文件,为各部门改革创新、优化流程明确了具体方向和举措。我市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乡镇政务服务“五化”建设等11个事项得到省级肯定,入选海南省创建营商环境示范市县(园区)清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助力稳经济大盘。紧盯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转办件等问题台账,截至10月24日,共接收省营商办转来核查办件573件,占全省约33.1%。目前已办结470件、未办结103件,办结率为82.0%。重点推进省定重点问题线索解决,促投资稳经济大盘,我市12个重点问题线索项目中,短时间内可解决海科大项目、新埠岛项目、佳丰房地产项目等3个项目问题,项目落地后预计增加总投资62.4亿元。

3.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口在全国信用综合监测综合排名实现历史性突破,最高进入22名。积极推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在融资信用服务情况、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行政管理信息归集共享、信用门户网站建设、合同履约等5项指标方面由年初的“0推进”提升至“百分百达标”,引导149840家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实现贷款23163万元。归集纳税数据207221条、水费数据220986条、电费数据32816条、信用承诺数据40余万。诚信宣传活动数量193次。目前我市已达到13项参评基础指标要求,并预计在总110分的信用示范区评分指标中得分101.02分,无扣分。

(八)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以赴增进社会福祉

1.积极做好保供稳价。疫情期间,全市4家批发市场日供蔬菜量保持在1100吨以上,生猪日均可出栏1800头以上,销售米面粮油日均350吨以上,市场供应充足。目前,全市蔬菜储备3000吨、冻猪肉储备保持在310吨以上,重点粮油加工批发企业储备米面油11400吨以上,方便食品库等存量可满足全市居民15天需求。同时,加强市场价格监测监管,1-9月CPI累计上涨1.2%,低于全国、全省0.8、0.5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排名33位。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18万亩,制定出台农业用水价格。

2.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推进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海口国际中医中心、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新院(二期)等优质医疗项目顺利完工。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计划明年6月份完工,制定《海口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五源河体育馆、海口演艺新空间(二期)争取年度完工。

3.切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双碳目标落实行动,开展节能周和低碳日宣传活动,对34个项目节能报告进行评审和10个项目进行节能评议。截止9月底,我市新建各类充电桩数量8596枪,完成省下达我市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75.9%,占全省比为45%。光伏发电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能源企业积极参与我市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当前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总数176个,总装机规模64010.62千瓦。

(九)夯实粮食和物资储备,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1.加强市级储备粮储备、冻猪肉管理。落实省下达我市82000吨储备粮承储计划,做好市级储备粮轮换工作。截止9月底,市级储备粮轮换采购5批次,轮换销售6批次,原粮(稻谷)累计轮入5224吨、累计轮出1474吨;成品粮(大米)累计轮入8834吨、累计轮出6886吨。完成第三批400吨储备冻猪肉销售处置和第四批320吨采购工作,确保常储常新。

2.进一步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组织专人持续跟踪市场运行情况,对粮食供应和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坚持每日公告发布,正确引导市民粮油消费,防止疫情防控期间再次出现集中购粮问题。完成2021年度社会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和2022年乡村存粮专项调查工作,2021年我市粮油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全市粮食年需求总量207.2万吨,供给总量210.3万吨。指导市国有粮食企业在今年秋粮上市始开展粮食托底收购,确保我市粮食收购市场稳定,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3.仓储设施加快建设。加大现有仓储维修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市级粮食储备库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海南省军民融合军粮综合保障基地(西区)项目建设,目前完成了形象进度98.5%,进入全面收尾验收阶段,争取年底前投用。

4.做好涉粮问题自查自纠和专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制定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根据省市涉粮专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建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按照整改工作方案,扎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及时报送有关资料。目前,我委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5个,已完成10个;市委巡察反馈问题25个,其中由我委承担整改责任的有8个,已完成整改6个,由粮食企业承担整改责任的有17个,已完成整改12个;省委巡视反馈问题14个,其中由我委承担整改责任的有8个,已完成整改7个。

二、存在问题

(一)没有充分发挥自身在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对我市的改革布局和任务方面研究不深、谋划不够,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建议还不够全面。

(二)编制职数和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经常陷入应付各种琐碎事务工作中,导致对重点工作把握不突出。

(三)对一些重大改革涉及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缺乏强有力的主动作为意识,存在“各扫门前雪”的想法。对一些工作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推动工作的延续性、持久性还不够,导致部分工作下了力气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坚持对标一流、坚持雷厉风行、坚持狠抓落实,在加快建设海南自贸港核心区和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中奋发作为,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融入工作学,制定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利用组织生活、党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好党员、干部学习,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坚持对标一流、坚持雷厉风行、坚持狠抓落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细化为具体工作任务,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市委财投办职责,及时跟踪我市经济运行情况,每月、每季对全市经济运行特点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及时提出预警和对策。同时,对照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目标,每月每季及时对接各职能部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

(三)抓好项目建设。继续跟踪全市月度、季度、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趋势,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牵头做好海口市2023年省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初步梳理,我市拟申报2023年省重点项目73个,总投资1908.1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47.22亿元。项目谋划及专项债储备,在已有862个、总投资约8360.51亿元的项目储备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储备满足2023年提前批申报条件项目319个,总投资1179.07亿元,资金需求337.10亿元,分别比2022年增长66.46%、30.83%。

(四)推动区域产业协调发展。加强“海口经济圈”市县合作联动,重点围绕八个方面推进“一体化”发展。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泛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城市群等区域联动发展。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依托中欧区域政策合作机制,与欧方在文化旅游、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领域进行交流合作。梳理我市“3+1”产业情况,掌握产业发展动态,指导园区发展壮大产业,加快产业集群创建工作。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继续全面推进扩权强区改革。理顺市和区、区和园区财政管理关系,赋予区级更多规划国土管理权限,增加招商自主权,增强区级经济发展权限,充分激发各区和园区发展积极性。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以“政府推动与社会共建结合,基础建设与信用应用并举,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联动,示范创建与文化引领同步”为原则,通过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2023年建成全省首个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区”城市。

(六)优化营商与生态环境。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国家评价为标准,抓好各项指标创先争优,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员”、“首席服务专员”制度,完善政企沟通渠道。积极开展碳达峰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全市域、全方位、全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完成省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继续强力推进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效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切实加强能源保供。持续加强煤电油气运行监测,积极协调解决能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千方百计夯实煤电库存,协调发电用气供应,全力避免用电高峰期拉闸限电。

(七)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继续加强价格调控监测,严格价格和收费监管检查,全力保障物价稳定。做好价格基础工作,落实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做好全市商品房价格备案和价格调节基金收尾工作。继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服务职能,做好价格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快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着重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加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八)守好粮食安全底线。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属地责任制,统筹协调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持续推进储备粮轮换机制改革、现代化仓储设施、海口粮油集团组建等重点工作,落实依法管粮“双随机”监督检查坚持全覆盖。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粮农利益,积极推进粮食产业经济提质增效,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统筹推进军粮供应配送中心保障基地、“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规范粮食、冻肉等物资储备管理,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地方粮食储备轮换、应急供应、军粮供应保障等任务。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版权所有: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898-68724310 邮箱:lbs@haikou.gov.cn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19 琼公网安备46010502000221号 ICP备案号:琼ICP备16001907号-2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