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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2-46229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名  称: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安排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力应对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三个大考”,以超常规的认识、举措、行动和实效,全力以赴实现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党建和廉政建设。一是突出抓首位与强担当,筑牢疫情防控工作思想防线。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成立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入一线参与疫情防控,把 “堡垒 ”、“先锋”作用体现在粮食安全保障、商品价格监测、企业复工复产、单位以及社区乡村等疫情防控最前沿。疫情期间,发动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开展自愿捐款活动,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全委积极响应号召,共捐款20300元。挖掘疫情防控先锋模范,加强宣传推送,开展评先树优,委党组对在抗疫表现突出的委32名党员在系统内给予通报表扬,机关1名党员荣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抗疫先进个人。二是强化对标学与深入学,持续激发党员学习热情。坚持把学习领会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三卷和习近平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中央12 号文件作为机关党建理论学习的重点,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参加自贸港政策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培训班3期212人次,专题学习研讨3次,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重点政策、《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测试,引导党员干部在持续学懂弄通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内容、目标任务、行动要求上下功夫,推动党员干部切实提升履职素养和能力,积极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坚持高标准与抓巩固,推动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对委各党组织任期、换届程序等进行了规范,从有利于组织工作与业务工作为手抓的就角度,重新设置发改委机系统14个党支部。结合“我为加快海南自贸港建设作贡献”活动,指导各支部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积极推行“主题党日+”工作模式,把“主题党日”活动与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项目推进、保供稳价、精准脱贫、乡村振兴、巩文巩卫、抗击疫情、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乡村等党性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主题党日实效,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四是提高整改成效,确保反馈落实。印发《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公共工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监管方案》等,在全委范围内围绕具体业务工作等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重新梳理廉政风险防控点。扎实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市委交叉联动巡察组和委党组有关巡视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至目前,集中整改完成 23个,完成率100%。

(二)加强宏观经济调控,确保经济回稳增长。一是启动疫情对我市经济社会影响的预警分析,得到省、市领导肯定。疫情期间,我委会同工商联等部门,调研全市60家重点企业,对接13个行业主管部门,摸底12个重点产业发展情况,提出了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对当前海口市经济影响简析及对策建议》,经市政府同意批转各部门执行,并获得省政府办公厅信息专刊采用并得到沈省长批示。二是做好各季度、各月的全市经济运行监测。我委综合各职能单位情况,分别就GDP、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下一步经济工作合理建议。

(三)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拟定未来五年蓝图。一是制定印发《海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单位。二是启动了33个“十四五”规划前期重大课题、4个区、高新区、综保区、江东新区3个开发区等7个区域规划和34个专项规划等编制工作。收集研究成果,为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提供智力支撑。三是形成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评估》《“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经3轮书面征求意见、通过听取中改院、海南大学等智库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并已上报市政府待审定。四是开展调研走访和问计于民。对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区、重点园区、项目、企业等进行座谈走访。多渠道对外公开征集海口市“十四五”规划编制意见建议,开门问策,了解诉求,集思广益。五是认真研究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根据市委何书记五次听取各主要职能部门、各区(开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汇报专题会议精神,与编制单位开展集中写作起草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初稿。五中全会召开后,开展对标对表进行修改完善,年底前形成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稿。同时,我委还收集各相关单位落实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的工作措施,起草《中共海口市委关于制定海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初稿,供市委政研室参考使用。

(四)强化项目策划与落地,扩大有效投资需求。一是超常规举措促进投资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1-10月,全市投资增长10.8%,完成全年任务目标的74.0%,高于“十三五”以来同期水平(71.5%)2.5个百分点,占全省投资(同比增长8.8%)比重提高至35.7%,比去年同期占比(35.1%)提高0.6个百分点,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非房投资增长26.0%,占全市投资比重提升至61.3%(去年同期占比为53.9%);房地产投资下降7.0%,占全市投资比重下降至38.7%。加强对投资工作的调度。认真做好2020年每月固定资产投资调度和统计工作,在年初“新冠”肺炎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正增长。以具体项目为基础,按月度、地区全面分解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以项目“一本账”为抓手深入挖掘潜在的项目资源,2020年共梳理500万以上投资项目1026个,总投资1181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32亿元。敦促各区结合年度目标及“一本帐”情况,逐月分解倒排各区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以项目推进会为抓手扎实推进投资项目建设,从5月份开始认真筹备做好月度项目推进会工作,逐月梳理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开竣工情况、使用上级资金督办考核项目进展情况、重点项目亮牌情况、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全面梳理会议议定事项,将事项分解到各区、各职能部门并定时督办,切实解决,项目投资存在问题,共梳理议定事项73项,落实销号26项。二是加强项目谋划和管理。完成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为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结合“十三五”收官之年的时序任务,围绕重点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惠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谋划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共373个、总投资13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62亿元;建立“三色灯”项目过程管控机制。以总投资500万以上项目“一本账”为抓手,按季度对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社会投资项目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亮牌,每季度未按时完成投资计划,亮“黄”牌提醒,连续两个季度未按时完成投资计划,亮“红”牌警告,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为合理安排好2020年政府投资新开工、续建项目的进展和资金安排,坚持投资必问效原则,实行项目ABC分类管理的制度,压实项目推进。三是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跟踪服务。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做好省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落实好项目周报、月报制度,分析项目存在问题并及时做好调度工作,2020年我市省重点项目27个,总投资1003.8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9亿元,27个省重点项目已100%开工,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58.5亿元,占全年投资计划的93.8%。其中竣工项目8个,1-10月累计完成投资66.3亿元;续建项目18个,1-10月累计完成投资78.8亿元;新开工项目1个,1-10月累计完成投资13.4亿元。做好集中开工项目跟踪服务。我委牵头负责海口市集中开工主会场准备工作,围绕基础设施、惠民生补短板、产业发展等领域,梳理遴选“4.13”“7.13”“9.13”“11.13”集中开工项目54个,总投资279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46.23亿元,1-10月完成投资12.36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27个,总投资133.82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21.30亿元;社会投资项目27个,总投资145.15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24.92亿元。四是积极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0月底,我市累计建设各类充电桩9791个,其中公共充电桩5075个,专用桩115个,实建自用桩4601个(不含住宅小区预留的充电接口6060个;换电站5座,换电池172个)。全市车桩比为2.7:1。2020年截止10月底,我市新建各类充电桩数量4688个,其中公共充电桩1452个,自用桩3236个(不含住宅小区预留的充电接口3578个;换电站2座,换电池55个)。目前已超额完成省下达2020年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五)统筹项目资金,拓宽融资渠道。一是组织申报2020年各类上级资金。积极组织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资金、重点园区补助等上级资金。目前我市已落实上级资金143.77亿元,用于建设文明东越江通道、江东新区起步区路网等101个项目,其中抗疫特别国债44.2亿元,用于建设美兰机场二期扩建场外排水工程、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治理工程(示范段)等64个项目;中央资金3.83亿元,用于建设江东新区防潮堤与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起步区段)、海口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医护服务中心项目等6个项目;重点园区补贴17.57亿元(第一批获批8.26亿元、第二批获批9.3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劵78.1亿元,用于建设五源河国家湿地公园(二期)、海口湾畅通工程项目等33个项目。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组织申报国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国家贴息贷款,分四批申报119家/次,总申报贷款金额104.13亿元。经审核,共有30家企业被纳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占全省名单58.8%)。组织申报我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帮助企业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申报企业15家,已全部被纳入海南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

(六)落实产业政策资金,推动产业协调发展。协调市旅文局、市科工信局、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出台支持影视、旅游、跨境电商、高新技术等产业发展政策8条,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优化产业结构。强化项目支撑,在2020年政府投资计划中安排园区项目71个,总投资50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78亿元。支持园区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全年共协助34个园区项目申报获批75.48亿元上级资金,占全市比重62.9%。落实“一园一策”扶持政策,协调省发改委出台支持复兴城互联网信息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对接省发改委落实“一企一策”扶持政策,我市共有观澜湖、长影、先声药业等30家企业列入今年全省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

(七)聚焦营商环境改善,全力推进制度创新。一是统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落实海南省自贸港创一流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以“营商环境2025年总体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的目标,制定《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并在海口市“创一流营商环境促自贸港建设”大会发布实施。牵头组织参加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测评,组织全市40余家单位100多人次分批次赴广州市,开展为期10天的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集中填报工作,填报之前还对评价指标组织了200多人次的培训工作。我市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入选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最佳实践篇。统筹推进开办企业、纳税、办理破产、获得用水用气、政务服务5个重点突破方面整改提升工作,整改事项均已落实,其中海口市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公章服务广受社会好评。开展部门营商环境绩效考评工作,每季度对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并打分排名,还形成排名前三进行典型发言、排名靠后进行整改表态等机制,以评促评,以评促改,倒逼部门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出台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针对第三方机构评估发现问题和走访企业等渠道收集问题,滚动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相关单位执行。二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监测排名进一步提升,2020年9月在全国信用综合监测最新排名中,我市在36个全国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中排第25名,较去年同期前进5名。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设计,编制了《海口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实施意见》《海口市加强政务诚信实施方案》《海口市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海口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推动分级分类监管领域进一步覆盖,积极指导各职能部门在本领域内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目前劳动保障等13个领域已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化建设,举办公共信用信息工作培训会,目前海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量达2942万条,且已与省级信用平台和市科工信局等24个市直部门开展数据共享。推进信用信息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展,推动在行政审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领域开展信用信息应用,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实现联合奖惩自动化嵌入,拦截黑名单主体的招标注册申请等达148次,市行政审批综合信息平台已嵌入了黑名单提示功能,对黑名单主体审批采取限制享受绿色审批、驳回申请等措施。稳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制定《海口市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方案》,确保我市信用修复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已完成99次企业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积极开展信用宣传工作,开展以“践行诚信 铸就文明”为主题的活动6场,举办“践行诚信铸就文明”信用海口知识线上有奖问答活动,发放奖品1090份,并指导各部门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信易交通”、“诚信兴商”等各类主题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折页万余份。三是深化服务民营经济措施。起草领导联系重点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及政企交往负面清单,将68家重点企业和30家行业协会商会作为市领导联系挂点帮扶单位,即将印发;提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相关建议供市政府参考,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159次会议通过;编制海口市《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和考核办法,报市政府审议;就省工商联对我市2018年、2019年民营经济发展软环境评价反馈情况进行对接工作,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报告,形成任务分解进行跟办,向省工商联报告进展;跟办《中共海口市委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办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线索化解情况;先后两次向省联席办报告我市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经验亮点;牵头落实省发改委等9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琼发改投资(2020) 581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市方案组织实施,目前我市为承租国有资产中小企业减免租金共计4939.38万元; 为13家减免入驻企业租金的创业创新载体补贴(2月-4月) 3个月租金共计1801.01 万元,惠及入驻民营小微企业400家,开展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用非国有资产减免租金工作申报工作;做好疫情期间省领导走访企业反映问题的跟办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分工中涉及我市共34项,目前已完成15项,正在推进13项,与法律法规相悖无法完成6项。做好政企直通服务平台的建设。上线和运行工作;做好联席会议的保障工作,协调解决企业维权诉求问题,办理诉求,截至目前,共受理69家民营企业在行政审批、土地规划、融资等方面的200项诉求,其中已解决147项(占总数73.5%),正在推进中21项(占总数的10.5%),依法规停止办理不合理诉求32项(占总数16.0%)。配合市工商联开展百强企业评比;印发服务民营经济简报9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两次;联合12345走访企业17家。

(八)强化区域交流互动,助力海南自贸港开新局。一是推进“海澄文”一体化。对接省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小城镇中心做好《海澄文一体化发展规划》编修工作,《海澄文一体化发展规划》(海口板块)修编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促进海澄文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配合推进海口市域列车延伸到澄迈、文昌项目建设,谋划海澄文城际铁路项目,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做好202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相关工作。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及年度工作安排,牵头各相关部门梳理提出我市需列入 2020 年联席会议研究并列入会议纪要的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精神,配合做好我市与广西深化合作事项。三是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贯彻落实广东省党政代表团来海南省考察交流工作精神,深化广州与海口间的区域合作,牵头做好广州与海口战略合作协议起草对接工作,拟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金融合作、医疗卫生、文化旅游、人才交流等8个方面开展合作,并建立海口-广州城市合作机制。四是谋划推动中欧案例城市合作。委托第三方开展《海口市推进中欧区域合作案例地区建设研究》课题,谋划在现代服务业、教育培训、医疗健康、文化体育、科技创新、高新产业、金融以及城市规划管理等领域的合作进行研究与分析,目前已形成初稿。此外,牵头做好我市贯彻落实《海南省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任务分解,并建立定时报送信息和工作联络机制。五是认真做好外资工作。跟踪对接《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出台情况。加强对我市外商外资企业的统筹服务,对已落地的海口华润中心二期、三期、中银国际金融中心、海南未来产业园、明发集团自贸中心、四环医药等重大外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接省发改委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配合做好吸引外商外资到海口投资建设,2020年1-10月,新增外资企业414家,同比增长247%,实际利用外资4.93亿美元,同比增长161%,占全省(约6.3亿美元)78%,已完成年度任务41%。

(九)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增进群众民生福祉。积极推动补短板惠民生工程项目。教育方面,加快我市“一校两园”等项目建设、可增加学前教育学位8195个和14000个义务教育学位,共申请到上级资金44458万元;医疗卫生方面,启动了海口市国际中医中心项目、海口市人民医院西院项目、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江东院区等项目,可新增三甲床位2000张以上,千人均床位超过8张;26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完工率超过80%。社会福利兜底方面,海口市福利院服务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中央资金3384万元),可提供老年医护床位470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一期)基本完工,81家日间照料中心已经投入运营。文化方面,海南省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基本完工,投入使用后可承办展陈面积12万平方米展览、万人会议等大型活动;海口人民剧场及配套项目已投入使用,可提供1400 左右座位数量的综合型观众厅、海口会展工场项目已完工。社会治理方面,海口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二期)、海口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等项目已动工,预计可新增收容人数2600个;中共海口市委党校项目已动工,项目完工后预计年培训场次超过400场,培训人次15000人以上。

(十)加强价格监测预警,物价水平总体稳定。今年1至10月,我市CPI累计同比上涨2.3%,低于全省涨幅0.9个百分点。一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加强监测我市市场重要商品的价格,重点监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猪肉、蔬菜、禽类、水产品等市场价格情况,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在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和信息上报的同时,还密切监测猪肉及替代品、蔬菜市场价格、粮油市场变化情况,认真做好猪肉及替代品、蔬菜市场供应、粮油市场价格运行走势及分析预警。二是落实低收入群体补贴情况。2020年1月-4月,海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分别为6.3%、5.8%,5.2%、4.4%,5月-8月,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分别为12.6%、11.2%、10.3%、6%,均达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琼府〔2016〕114号)规定的启动条件。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立即启动2020年海口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工作。1-8月,海口市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市属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含技校)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低收入群体发放补贴资金共计约2039.05万元,受益人数约37.27万人次。三是减免费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减容恢复、基本费计费方式变更,累计为212家申请客户节约电费成本380.05万元,对符合降价政策的3.78万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用户退补电费4696.3万元;对非居民燃气价格降低0.06元/立方米,上半年减免收费130万元;落实中小企业水电气费缓交政策,实行欠费不停供,持续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累计缓交电费2.47亿元,水费195.34万元,燃气费725.34万元。四是持续推进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实施自来水价格与水资源费联动;在全省率先制定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建立并启动非居民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全面降低燃气销售价格,平均降幅约10%。

(十一)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市级储备粮、冻猪肉管理。为确保市级储备粮常储常新,牵头组织召开市级储备粮管理专题会议18次,轮换采购8批次,轮换销售9批次,原粮(稻谷、小麦)累计轮入17424090公斤、累计轮出20940120公斤;成品粮(大米)累计轮入8315900公斤、累计轮出5431700公斤。在完成第一批300吨、第二批300 吨市级储备冻猪肉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第三批400吨冻猪肉储备工作,提升我市猪肉市场保供稳价能力。二是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开展2019年社会粮油供需平衡和乡村居民存粮调查,我市粮油市场维持紧平衡。研究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放心粮油”工程,完善突发公共事件粮食应急保障预案,针对疫情防控暴露出的应急供应短板,开展多部门联合粮食应急保障供应演练,粮食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覆盖率为100%,推进军民融合军粮保障基地项目建设,持续加强军粮供应保障工作。三是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申请中央资金410万元,加快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粮油质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海口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作为全省市县唯一一家国家级粮油产品质量监测检测站检测能力再上台阶。四是实招硬措支持粮油企业做好疫情复工复产。主动协调国内粮食产区兄弟市县22家上游粮食加工企业加快复工,满足我市粮油市场需求。先后30余次深入走访粮油企业,帮助解决复工复产、道路疏通和防疫物资等问题60余件,支持解决5家市内重点粮油加工批发企业获得疫情期间专项低息贷款近亿元,保障粮油企业运行正常,市场供应稳定。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委在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挥参谋助手方面。没有充分发挥自身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排头兵作用,对当前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背景下我市的改革布局和任务方面研究不深,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建议还不够全面等问题。二是内部管理方面。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谨,加上编制职数和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经常陷入应付各种琐碎事务工作中,导致对重点工作把握不突出。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着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市全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主线,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党建工作,深入践行“三个表率”“走在前列”,着重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优化党的组织体系设置、从严从实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推进重大任务等方面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完成发展改革任务、为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扛起发改担当提供强保证。

(二)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切实当好决策参谋助手。对标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结合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市委财投办职责,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密切沟通,及时跟踪我市经济运行情况,从产业和投资、消费以及财税收入等方面,每月、每季对全市经济运行特点等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及时监测经济运行态势,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潜在隐忧提出了预警及对策。同时,对照年初人大审议通过的目标,每月每季及时对接各职能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做好项目谋划推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围绕“十四五”规划方向,结合自贸港政策有关要求,谋划2021年投资项目计划工作,建立科学动态的项目管理机制。二是继续跟踪全市月度、季度、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运行趋势,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分析工作,找准投资运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推进投资增长的建设性意见,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做好省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做好海口市2021年省重点项目计划的申报工作。按照确定的省重点项目计划,加快项目开工建设,督促属地政府和项目业主解决投资滞后项目存在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

(四)聚焦营商环境改善,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抓好《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落实,制定年度行动计划细化落实。二是充分发挥评估评价作用,以评促优以评促改。开展年度营商环境综合评估工作,通过第三方机构做好年度评估工作,尤其是更多地关注企业获得感,以考核评估为导向进行整改提升,以企业获得感检验营商环境的成果,创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开展每季度部门绩效考评工作,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增强各部门对营商环境工作主动参与意识。三是推动营商环境制度创新。在2019年已形成“无税不申报”“建筑工程施工承诺制”“椰城市民云”等3个省级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案例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强创新研究,形成一批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案例。探索在自贸港的背景下服务民营企业的超常规措施,发挥好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将民营经济发展核心指标纳入市对区考核范围,形成争先进的工作氛围和奖惩分明的考核导向。强化第三方评估,定期对各区、各开发区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继续优化政企直通平台功能,运用政企直通服务平台、12345+营商专席、联动多部门调研走访等多种途径,解决企业的诉求和问题,结合市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制度,完善平台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功能。

(五)培育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协调发展。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产业研究分析,落实已出台产业政策,加快研究制定已到期和未覆盖的产业政策,不断完善产业政策体系。积极支持园区产业发展,在2021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初稿)中初步安排园区项目35个、总投资139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38.7亿元。其中,江东新区项目19个、总投资98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24亿元;高新区项目13个,总投资31亿元、2021年计划投资11.7亿元。继续做好与省发改委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海南专项、园区补贴、中央资金等各类上级资金支持,支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助高新区制定和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口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推动园区不断完善管理体制。完成《海口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2020-2035)》课题成果并提交市政府审定,引导混凝土行业合理规划布局和控制规模、完善产品结构、加速转型升级。

(六)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开放的深度广度。积极参与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博鳌亚洲论坛平台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推动中欧案例城市合作互利共赢高质量发展。完成《海口市推进中欧区域合作案例地区建设研究》课题终稿,围绕重点合作领域,推动重点合作项目落地。积极组织开展赴欧访问和接待案例城市来访等活动。加强与广州、深圳、湛江等城市交流合作,落实广州海口两市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开展常态化合作合作,推动协议成果落地。积极推动琼州海峡经济带合作与发展,配合做好湛海高铁的前期有关工作。完成《“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发展规划》修编研究(海口版块)。配合推动海口-澄迈等市域列车建设,推进海澄文城际铁路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海澄文”区域联通效率。做好利用外资工作。推动重大外资项目逐项落地到资,对已签约的外资项目做好跟踪服务,服务企业做好利用外资的申报统计工作。做好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工作。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根据市委市政府意见,修改完善《“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并提交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编印对外发布,成为指导我市未来5年经济社会发展行动纲领”。继续做好2021年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由贸易港建设重大项目,积极主动对接了解下一步专项资金投向,有针对性做好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争取更多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盘子。

(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海口市信用信息平台等基础建设;加强信用信息资源归集,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应用领域,更好地支撑行业信用监管和市场化信用应用;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本部门职能范围内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联合奖惩工作机制,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惩;加大推广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力度,丰富包括信易贷、信易游、信易购等“信易+”产品。

(八)统筹社会事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继续加强价格调控监测,严格价格和收费监管检查,全力保障物价稳定。做好价格基础工作,落实物价上涨补贴机制,做好全市商品房价格备案和价格调节基金收尾工作。进一步加快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全力推动上海世外海口学校、哈罗海口学校等26个教育类项目建设,再增加3.8万个以上优质学位,加快引进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国际型高校。新增社会福利设施床位470张和日间照料中心12家。优化我市医疗机构布局,提升医疗质量,引导大型综合公立医院向二级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发展,加强社会办医能力,积极引进医疗人才。加快推进会展中心、文体中心、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和科技馆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扩大文化消费空间。积极申报国家发改委普惠城市试点项目,在完成普惠养老、社会足球场地建设的基础上,再争取家政普惠、0-3岁普惠托育等普惠试点工作在我市落地。

(九)守好粮食安全底线,积极谋划改革发展。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对粮食安全的要求,认真谋划推进“十四五”粮食流通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属地责任制,统筹协调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持续推进储备粮轮换机制改革、现代化仓储设施、海口粮油集团组建等重点工作,落实依法管粮“双随机”监督检查坚持全覆盖。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保护粮农利益,积极推进粮食产业经济提质增效,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统筹推进军粮供应配送中心保障基地、“优质粮食工程”等项目。规范粮食、冻肉等物资储备管理,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全面完成地方粮食储备轮换、应急供应、军粮供应保障等任务。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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