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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89-3/2022-57614 分类: 规划计划;函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名  称: 关于同意长秀仕家安居房周边配套25米宽规划路项目
文  号: 海发改投资函〔2021〕934号 主 题 词:


关于同意长秀仕家安居房周边配套25米宽规划路项目

海发改投资函〔2021〕934号

海口旅游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长秀仕家安居房周边配套25米宽规划路项目》(海旅集团函〔2021〕230号)收悉。结合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长秀仕家安居房项目周边配套25米宽规划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海口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同意长秀仕家安居房周边配套25米宽规划路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建设道路2条,其中规划一路西起规划二路,东至现状永桂路,全长148.72米,红线宽度25米;规划二路北至规划一路南至长潭街,全长353.00米,红线宽度2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电力沟工程等。
    三、总投资为2699.84万元,其中工程费1758.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41.52万元(含暂估征地拆迁费460.88万元,该项费用最终以市政府批复的征拆方案为准),预备费199.99万元。
     四、原则同意报告中的工程技术方案。
    五、原则同意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为施工工程,招标组织形式均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工程招标时应以工程量清单招标。
    六、请据此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根据已通过审批的初步设计编制概算,附带概算报批承诺书(根据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文要求)报送我委审批。概算编制工作应本着节约利用原则,进一步优化方案,避免投资浪费。同时需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其它事项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此文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
    2021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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