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海口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推进自贸港政策落地见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考验,海口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以下简称“规上服务业”)整体恢复持续向好,新产业发展亮点凸显,新动能茁壮成长,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速领跑全省,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贡献海口力量。

  根据《海南省市县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2020年)》规定,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指标采用错月数据,即第一至第四季度核算1-11月数据。

  一、总体运行情况

  1-11月,海口市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08.62亿元,同比下降17.5%。其中,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324.48亿元,增长54.2%;占全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比重为63%,增速高于全省16.5个百分点,拉动全省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30.3个百分点。

  (一)从营业收入总量看

  海口市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大大激发了市场主体入驻的积极性。今年以来,全市规上服务业(包括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壮大,实现营业收入月增量稳步提高(见图1)。

  

  

  1              营业收入总量(亿元)

  (二)从营业收入增速看

  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海口市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呈负增长,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复工复产有效推进,全市规上服务业恢复呈整体持续向好态势。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利好政策,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一枝独秀,今年以来营业收入一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见下图2)。

   

  

  2              营业收入增速(%

  (三)从行业结构看

       对比2019年,2020年海口市规上服务业行业比重出现一定变动,改变了交通、运输和仓储业独占半壁江山的局面,依托互联网平台的新产业、新业态在危机中育新机,并能蓬勃发展,促进了全市规上服务业行业结构的优化提升(见下表1)。

   

  

  行业门类

  20201-11月占比(%

  20191-11月占比(%

  增减变动

  (百分点)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8.7

  61.2

  -22.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9

  16.6

  4.3

  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

  4.4

  3.3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5.0

  10.0

  15.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5.5

  5.3

  0.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8

  1.1

  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

  0.1

  0.2

  教育

  0.4

  0.6

  -0.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8

  0.4

  1.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3

  1.4

  -0.1

  合计

  100

  100

  -

   

  

   

  

   

  

   

  

   

  

   

  

   

  

   

  

   

  

   

   

  

  1   规模以上服务业十大行业门类营业收入比重及变动情况

  二、主要运行特点

  (一)新兴产业表现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发展。

  2020年全市规上服务业新兴产业不断拓展,互联网平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等新兴服务行业发展迅速,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20201-11月,规上互联网相关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47.51亿元,增长76.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44.47亿元,增长25%;商务服务业202.03亿元,增长81.4%,拉动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43个百分点,拉动规上服务业增长9.2个百分点。商务服务业的高速发展得益于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其中以互联网广告业务为主的海南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贡献尤为突出,拉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50.9个百分点,拉动规上服务业增长10.9个百分点。

  (二)新活力不断涌现,新增企业拉动增长。

  随着自贸港各项政策措施逐项落地,招商引资工作不断推进,新活力不断涌现。面对严重的疫情形势,近两年新增规上服务业表现出强大的韧劲和足够的动力,对全市规上服务业增长起到很大拉动作用。1-11月,全市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23.9亿元,增长1.1倍,拉动规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增长54个百分点,拉动规上服务业增长12个百分点。

  (三)减税降费效果明显,就业形势趋于稳定。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市委市政府切实做好“降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采取多项超常规举措帮扶企业渡过难关,推进复工复产。20201-11月,全市规上服务业税金及附加同比下降34.6%75%以上的行业呈下降状态,12个行业大类降幅超过40%。企业负担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同比下降25.9%,全部行业呈不同水平下降,其中16个行业大类降幅超过40%11月底,规上服务业用工人数为12.97万人,同比增长1.9%32个行业大类中有14个行业实现正增长,9个行业较10月降幅收窄,就业形势趋于稳定。

  三、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交通运输业整体恢复较慢,成为规上服务业下滑的主要影响因素。

   1-11月,规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营业收入312.58亿元,同比下降47.8%,降幅比1-10月收窄2.6个百分点,拉低整个规上服务业29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业38.22亿元,下降16.3%;道路运输业17.19亿元,下降49.1%;水上运输业29.57亿元,增长0.2%;航空运输业184.8亿元,下降57.3%;多式联动和运输代理业15.78亿,下降48.1%;装卸搬运和仓储业2.67亿元,下降54.1%;邮政业24.15亿元,增长16.1%。除水上运输业、邮政业,其余6个大类均为负增长。尤其是航空运输业,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比重为59%,受疫情影响严重,降幅达到57.3%,拉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1个百分点,拉低整个规上服务业25个百分点。

  (二)部分生活性服务业层次较低、发展不足。

  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活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及体育文化娱乐业是生活性服务业的重要构成部分。1-11月,规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及体育文化娱乐业共57家,合计实现营业收入30.34亿元,占全市规上服务业比重为3.8%,同比下降11.1%。其中,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06亿元,下降0.3%;教育3.13亿元,下降41.5%;卫生和社会工作14.34亿元,增长11.2%;体育、文化娱乐业10.81亿元,下降21.8%。海口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不足,一方面受疫情影响,教育、体育文化和娱乐业因为聚集型行业受限导致消费不足,影响其整体恢复慢于其他行业;另一方面主要是全市部分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发展层次较低,发展竞争力不够等因素影响。

  (三)规上服务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其他问题。

   近两年招商引资工作给全市规上服务业经济发展注入生机活力,新增纳统的招商企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突出,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1.部分企业在海口没有实际的经营场所、相应的机构和工作人员。该类企业由于场所、人员及财务系统的不健全,根据“服务业在地统计原则”可能将面临要作退库处理和不能纳入GDP核算的问题;此外对于引入的行业龙头企业如果不能及时了解企业运营情况、严格把控统计数据质量,将会对全市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带来影响。

  2.引进的部分企业与税务部门签订的代征协议,个别企业的代征期限到期后,基本不产生营业收入。

  3.新增纳统的招商企业社会效应表现不足,在增加税收,尤其是带动地方就业等方面尤为突出,与其创造的经济效益高度不匹配。

  四、两点建议

  (一)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结合全市服务业发展现状,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在引导传统交通运输行业整合资源,提升效益、健康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新兴服务业发展。抓住契机,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不断增强海口市发展新动能。积极发展商务服务业,精心打造特色总部经济,培育一批高质量的龙头行业企业。注重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一方面可通过招商引资为本土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注入活力,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壮大企业规模,增强本地企业竞争力。

  (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招商引资工作。

  创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必然要求,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将会进一步吸引更多的市场投资主体,因此通过提升自身营商环境,为国内外市场主体创造更加更优的市场环境,才能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此外,在招商引进企业时,要把服务业企业符合“服务业在地统计”原则,在海口要建立实际经营场所、配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作为企业落地海口的一个标准,纳入合同条文约束,规避经济发展中的隐患,以确保全市规上服务业能够持续健康向好发展。

  【注】

  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四个行业门类和互联网与相关服务业、软件和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