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唐树宝委员《关于为海口市自贸区(港)建设储备优良工匠人才的建议》(第 405 号)收悉。经研究,我委会办意见如下:
      一、“事业因人才而兴,人才因事业而聚。”人才资源是各项事业发展的第一资源。我市自贸区(港)建设和创新、创业举措的落地都离不开高水平技能人才的支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实现校企共建共享共赢。以企业为主体借助产业发展招才引智等这些建议非常好。
      二、围绕着海南国际旅游岛、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发展工作,出台了《中共海口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 年)>的实施意见》(海发〔2018〕7 号),同时印发该实施意见的责任分工方案,要求责任单位结合实际,就每个小项工作提出落实的主要思路和目标、具体举措和责任单位。同时要求市人社部门抓紧拟定出台促进我市人才发展的具体措施,目前该项工作市人社部门正在积极推进中。
      三、我委下一步将根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做好以下相关人才工作。一是构建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机制,配合出台我市促进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具体实施举措,优化顶层设计,为海口成为吸引人才的强磁场和创业创新热土提供制度保障。二是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聚集教育、医疗事业发展需要,支持教育、医疗系统人才招录延揽计划,引进拔尖以上层次的人才,包括教育系统引进的“好校长”“好园长”,卫生系统引进医疗机构的“好院长”等急需紧缺人才。教育系统还可实施休返聘等方式,吸引使用 70 岁以下大师级人才、65 岁以下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三是实施教文卫骨干队伍培养工程,实施“千名骨干教师成长计划”,每年对 1000 名以上教育管理人才开展专项培训,鼓励他们到发达地区跟班学习。四是支持开设“名师工作室”,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张晓东,电话:68724304)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