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驹委员:
      您《关于进一步推动海口在徐闻发展“飞地经济”的建议》(第 65 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海口市与徐闻县政府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现状
     “北部湾原料药产业园”推进现状
      为解决困扰我省医药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原料药生产和中药提取问题,2017 年 6 月以来,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积极与徐闻谋划共建“北部湾原料药产业园”,徐闻县为解决工业短板问题,也希望着力围绕经济禀赋扩产能上项目,积极融入琼州海峡经济带发展,双方曾多次就该事宜互相开展调研访问。经沟通,徐闻县政府原则上同意在徐闻生态工业集聚区规划出一块区域 1000 亩地块集中用于建设海南省医药企业原料药生产的“飞地工业园”。双方约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高新区管委会将与海南省医药协会一起组织意向企业到徐闻进行对接,原料药产业园企业产值等相关统计数据及在当地产生的税收归属徐闻县等。
      在徐闻建设"北部湾原料药飞地工业园"的优势:一是徐闻距海口近,便于企业管理;二是徐闻生态工业集聚区有土地资源,地势平坦适于发展工业,地价较合适,徐闻县有较强的发展欲望;三是解决我省生产原料药用有机溶剂价格高的问题和生产原料药所需的危险品运输问题。
      在双方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徐闻县政府为确保产出和税源,要求原料药产业园入园企业设立子公司,由于海南没有列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设立子公司意味着要将原料药药号转到广东;二是徐闻产业园没有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入园企业要自建污水处理设施,企业负担太大。由于徐闻县财政紧张,目前无力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药号转移牵连面太大,造成北部湾原料药产业园推进实质进展缓慢。
      二、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建
      “飞地经济”是共建经济园区,能否吸引优质企业的进入,则取决于共建、合作双边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支持。
        1、从现有飞地政策的调整作为基础 以 2017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为主,结合海南省 2015 年底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省级园区实行飞地经济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相关内容,与徐闻县在飞地经济方面涉及到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形成高度共识,并制定具有实际意义的操作方案和市县合作协议。
        2、加强沟通,增进合作 跨省市开展飞地经济对于我省尚属首次,相对于省内发展飞地经济,跨省“飞地”的具体操作和实施尚无现成经验,且海南、广东两省之间在财税政策、规划、用地指标等存在较大差异,实施飞地经济难度较大,需两省共同研究和探索,从省、市级层面加强对接沟通,并考察借鉴其他省、市发展“飞地经济”相关经验,进而结合两省实际,逐步推进后续工作。财政部门将积极配合省、市推进该项工作,在两省现行且独立的财政管理体制下,研究逐步建立海口与徐闻等地的“飞地”企业财税利益分享机制和跨省结算机制,促进海口经济长远健康发展。
        3、紧跟全省步伐,加强产业项目筛选储备 当前我市招商思路是强化“全省一盘棋”观念。按照以上统下原则,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引进全省统筹安排,省直有关部门牵头推进、相关市县(园区)参与跟进,确保有序招商。并且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瞄准世界 500 强、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开展点对点招商,引进一批符合“多规合一”和生态环保要求的项目,实现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盲目招商到目标招商,粗放招商到精准招商的转变。
        下一步可根据徐闻县产业发展规划导向,摸清海口市现有产业的现状、发展方向等,在省里的统一指挥下,适时储备一批已经很难适应海口产业发展要求,同时又可以被徐闻县接纳,
实现产业项目承接转移。
 
专此回复。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 年 7 月 13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许应青,电话:68723970)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