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 |
一、申办主体: | 企业? 个人□ 其它□ |
二、法定依据: |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海府[2008]91号)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实行监督管理。 |
三、申报条件: | (一)前期费:1.立项已批复;2.已签订前期代理合同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 (二)工程预付款:1.概算(预算)已批复;2.已施工、监理招标或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三)工程进度款:1.监理单位审查工程进度经建设单位确认;2.按进度申拨; (四)工程结算款:1.审计结算通知书下达;2.竣工验收。 |
四、申报材料: | (一)申请项目前期费用: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前期费用申请书); 2、项目前期费用明细资料。 (二)申请征收补偿资金: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征收补偿资金申请书); 2、申请单位提供工程进度资料; 3、市棚改办或市征收办核拨意见; 4、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明细表。 (三)申请建设资金: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书); 2、申请单位提供工程进度资料; 3、已签订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申请工程尾款资金: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书); 2、审计结算报告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
五、办理期限: |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组织专家或者中介机构评审不在审批时限之内) |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七、办事流程: | (一)受理:0.5个工作日。 (二)审核:1个工作日。 (三)审批:1个工作日。 (四)办结:0.5个工作日。 |
八、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审批办:68522113,68570975 投诉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12345 市发改委(物价):68724310,68723521 网 址:市政府服务中心:www.hizw.gov.cn 市发改委:http://fgj.haikou.gov.cn/ 物价局:http://wjj.haikou.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