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物价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

一、申办主体:

企业? 个人□ 其它□

二、法定依据:

《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海府[2008]91号)第五条  市发展和改革部门是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项目实行监督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前期费:1.立项已批复;2.已签订前期代理合同并取得规划设计条件;

(二)工程预付款:1.概算(预算)已批复;2.已施工、监理招标或签订施工、监理合同;

(三)工程进度款:1.监理单位审查工程进度经建设单位确认;2.按进度申拨;

(四)工程结算款:1.审计结算通知书下达;2.竣工验收。

四、申报材料:

(一)申请项目前期费用: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前期费用申请书);

2、项目前期费用明细资料。

(二)申请征收补偿资金: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征收补偿资金申请书);

2、申请单位提供工程进度资料;

3、市棚改办或市征收办核拨意见;

4、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明细表。

(三)申请建设资金: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书);

2、申请单位提供工程进度资料;

3、已签订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四)申请工程尾款资金:

1、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核准申报审批服务表(附上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书);

2、审计结算报告及竣工财务决算批复。

五、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组织专家或者中介机构评审不在审批时限之内)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办事流程:

(一)受理:0.5个工作日。

(二)审核:1个工作日。

(三)审批:1个工作日。

(四)办结:0.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物价)审批办:6852211368570975

投诉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12345

市发改委(物价):6872431068723521

 址:市政府服务中心:www.hizw.gov.cn

市发改委:http://fgj.haikou.gov.cn/

物价局:http://wjj.haikou.gov.cn/